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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海新街20号危旧房屋维修加固及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靖海新街20号危旧房屋维修加固及装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靖海新街20号危旧房屋维修加固及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消防工程等,改造面积约为413.52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637.67元,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 参选人合格条件:
3.1 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按规定进行比选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 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且仍处有效期内:
(1)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注:参选人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采购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 人员要求:
(1)参选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上述人员均应附上相应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之间任一月参选人(含其分支机构)为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参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选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比选代理机构于参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由参选人将下文材料(1)-(4)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进行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3月05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会议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7715
联系地址:**市**区先烈中路65号9楼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020、130****5037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
采购方:****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