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李郢孜镇北梨园村村庄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6年1月7****政府批准(淮府秘〔2026〕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程》,现按程序依法予以公布。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554-****447、****117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梨园村全域,总用地面积233.00公顷(约3495.00亩)。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定位:
依托北梨园村处于武王墩考古遗址公园西入口的核心区位优势,挖掘村庄的**特色,立足服务遗址、联动发展的思路,承接遗址公园的客流、消费、后勤等外溢需求,基于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愿景,对村庄的发展提出如下定位:休闲旅游目的地,****基地,楚韵生活体验的和美乡村。
2、形象定位:武王墩西门户,农文旅**园。
四、批准机关
****政府。
五、批准时间
2026年1月7日。
六、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建设时限 |
| 国土综合整治 | 农用地复垦 | 实施坑塘、林地、设施农用地等复垦工程,有效增加耕地面积。 | 4.31公顷 | 2026-2030 |
| 建设用地 复垦 | 逐步拆迁刘上岗居民点、蒋郢居民点和塘底下剩余闲置民房 | 4.86公顷 | ||
| 生态修复 | 坑塘沟渠清淤治理 | 对村内部分坑塘沟渠实施清除茅草、扩挖深度、加固塘坝等工程 。 | 7.06公顷 | |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道路交通 工程提升 | 结合遗址公园游客承载量与通行需求,将农村道路宽度由4米拓宽至7米,采用沥青材质 | 长700米, 宽7米 | |
| 对黄歇路沿线两侧景观风貌进行整治提升,打造”乡村**四好农村路” | 长2.2千米, 宽7米 | |||
| 居民点内部道路提升改造 | — — | |||
| 基础设施 提升 | 配备4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 每处约50平方米 | ||
| 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 改造提升现状活动场所 | —— | ||
| 产业发展 | 瓜果种植 基地 | ****农场种植基础,加大种植力度,错峰种植,提高作物质量。 | 1.51公顷 | |
| ****基地建设 | ****基地****基地,完善设施,水域面积扩大,重新规划陆地部分,防护设施加固,打造适合天鹅养殖的环境。 | 0.44公顷 | ||
| 设施农用地集中建设 | 将全村零散的设施农用地拆除,在村域北部集中建设一处。 | 0.78公顷 | ||
| 应式农业 乐园 | ****农业园改造升级,打造集休闲、餐饮、垂钓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乐园。 | — — | ||
| 人居环境整治 | “三清四拆”工程 | 对保留居民点实施“三清四拆”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村庄整体人居环境 | — — | |
| 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 | 建筑外立面融入楚文化元素,进行改造提升 | — — |
七、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 用途类型 | 管制规则 |
| 耕地 | 本村耕地保有量共计109.78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5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
| 林地 | 本村林地39.6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58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
| 居住用地 | 本村居住用地29.5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31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
| 交通运输用地 |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58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
| 公用设施用地 |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1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
| 特殊用地 | 本村特殊用地1.32公顷。主要用于宗教、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
| 留白用地 | 本村留白用地15.97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
| 陆地水域 | 本村陆地水域12.59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
八、规划主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