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关于山水之乡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陕西-汉中-西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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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汉**水之乡绿****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24MAB3LF814X
法定代表人:白杨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关于山水之乡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西环批字〔2026〕3号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你公司报送的《山水之乡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社区四组,租赁用地面积6700m2,总投资3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7万元。主要建设自动化脱水蔬菜加工生产线2条,厂内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锅炉房(1台4t/h生物质锅炉),项目建成后年产脱水蔬菜7200吨。你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符合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全面,项目介绍和污染因素分析较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本项目为蔬菜加工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一、农林牧渔业”中的第8项: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为鼓励类项目。项目使用的生物质锅炉为4t/h,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设备,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规定。如后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调整,你公司须按要求落实生物质锅炉拆改工作。我局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和运营,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有效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许可决**期:2026-02-12
有效期自:2026-02-12
有效期至:2099-12-31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839010E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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