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审批
安徽-淮南-潘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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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平圩**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0:40

《**区平圩**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6年1月7****政府批准(淮府秘〔2026〕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程》,现按程序依法予以公布。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554-****117、****117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后平圩村全域,总用地面积499.90公顷(约7498.5亩)。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打造淮河沿岸,集“城园高质量融合、城郊农文旅体验”于一体的宜业宜居宜游的城郊融合型村庄、滨河产融**。

四、批准机关

****政府。

五、批准时间

2026年1月7日。


六、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限(年)

农民住房

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村域

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对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清四拆、河塘沟渠清淤、雨污水提升、四好农村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2026-2028

光伏长廊项目

230米

建设光伏长廊,串联村内景观塘,长廊顶铺设光伏板,用于光伏电能的收集和分配,带动村集体增收。

2026-2027

产业发展

淮****农场项目

1.17公顷

盘活闲置平圩粮站用地,结合淮****农场****基地

2024-2026

“万禾农庄”整体提升项目

200亩

以万禾农庄为枢纽,打造集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度假、乡土美食于一体的特色农旅综合体。

2025—2026

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

110亩

对现状煤化工大道北侧部分用地进行整合

2026-2028

**区城市体育公园

利用闲置****部队营地改造为城市体育公园、研学基地等

2025-2026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中心

30亩

整合镇域内便民商业,****中心

2025-2028

平圩桥头游园

3.25公顷

改造闲置场****停车场

2025-2026

**道路

4公里

四好农村道路建设

2025-2028

生态修复

高标准农田建设

84.46公顷

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塘坝工程、沟渠疏通、田间道整理以及桥梁修筑

2021-2028

七、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规划耕地面积为183.63h㎡,其中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面积为84.46h㎡。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规划林地19.34h㎡。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草地

本村规划草地0.18h㎡。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4.湿地

本村规划湿地8.90h㎡,主要发挥湿地水源涵养、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的土地,规划期须保持湿地面积稳定,提升生态功能,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规划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48h㎡。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规划居住用地18.49h㎡。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08h㎡。****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33h㎡。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规划工矿用地18.33h㎡。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仓储用地

本村规划仓储用地0.06h㎡。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1.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7.30h㎡。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78h㎡。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98h㎡。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建设。

14.留白用地本村规划留白用地5.10h㎡(指标留白)。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规划陆地水域117.99h㎡,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实行差异性管控。其中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八、规划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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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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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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