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标的名称: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
单位:项
服务期:2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院内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当前正在运行的全部卫宁健康信息系统,具体模块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挂号收费系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电子病历系统(EMR)、检验信息系统(LIS)、影像归档与通信系统(PACS)医院信息系统(HIS)核心、药品管理系统等,保障医院核心业务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满足医院日常诊疗、运营管理及上级部门数据上报要求,必须对以上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保维护。而我院目前使用的全部核心医疗信息系统均为****开发并部署的“卫宁健康”系列产品。该系列系统源代码,核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架构、数据结构及接口标准****公司)所有。系统的维护、优化、故障排查及深度修复必须基于其核心技术资料和开发环境,其他供应商无法在无源代码和完整技术文档的情况下提供同等质量、同等安全级别的维保服务。因此,维保维护服务只能由****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桂财规[2021]4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的第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应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和《院内自主采购管理制度》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采购该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潘献乔
联系电话:0772-****718
联系地址:**市**区拉堡镇**路335号
六、附件
院内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