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小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A1#厂房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永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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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26-02-13 文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小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A1#厂房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2026-02-13

****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小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A1#厂房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浙****工业园****公司****管委会申请办理**市经济****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小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A1#厂房规划许可手续。

本工程位于西邻**路,北邻长城大道,该基地南侧距城市道**侧道路红线13米,北侧距 隔城市道路35米;东侧临距离隔壁地块的规划建筑约14米;西侧距城市道路12.00米;厂房四周设有一条环形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场地分别位于厂房南侧,具体详见总图。

本次规划报批厂房拟建规模:占地面积:18806.38㎡,总建筑面积:94941.2㎡,建筑层数:地上6层,规划建筑高度(至女儿墙)38.6m。其余指标详见总平面图。

现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管委会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 2026年2 月 13 日至2026年 2 月 22 日,公示地点:****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专栏(http://www.****.cn/col/col****164283/)。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管理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无意见,****管理委员会将按程序审批予以规划许可。

地址:****管委会大楼210室

联系电话:0579--****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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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 2月13日

附件:1、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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