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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商贸城15区2880号
被投诉人1:凉****生态环境局
地址:**省**县**镇交通路285号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凉山州**市月海路二段53号6楼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生态环境局****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4日,******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四****公司、成****公司、**星辉熠熠****公司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除四****公司外,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委员会评审****集团****公司****公司、成****公司、******公司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集团****公司****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五、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影响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量身定制差异检测项,量身定制产品,指向特定产品、品牌、技术参数路线设置,控标违法设置,以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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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