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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7158
传真:****6276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石珠路388****中心5楼环保窗口
邮编:311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吨中药饮片及20吨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项目 | **县凤川街道凤龙路179号 | **** | ******公司 | 年产10吨中药饮片及20吨保健食品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标准;浸膏喷雾、沸腾制粒干燥粉尘经水膜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等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