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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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 **省**市寮步镇**路96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成立于2016年6月,现有厂区目前位于**省**市寮步镇寮步金富二路49号6栋1-3层,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1'37.470",东经113°51'35.620",现有厂区总投资为1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200m2,建筑面积为6600m2,主要从事导热粉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导热粉34799.29吨/年。 ****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申请异地扩建一个新的厂区,具体内容如下: 1.异地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位于**省**市寮步镇**路96号,****中心坐标:北纬23°0'17.250",东经113°53'46.860"。异地扩建部分,项目占地面积为11630m2,建筑面积为7778m2。 2.项目主要从事导热粉、阻燃粉、导热环氧胶、阻燃聚氨酯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导热粉39756.63t、阻燃粉19878.06t、导热环氧胶250t、阻燃聚氨酯胶250t。 异地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1630m2,建筑面积7778m2,项目主要从事导热粉、阻燃粉、导热环氧胶、阻燃聚氨酯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导热粉39756.63t、阻燃粉19878.06t、导热环氧胶250t、阻燃聚氨酯胶25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投料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分装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混合、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厨房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放口编号:DA004)。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项目一般工业固****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6-02-13
联系人 ****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4788
通讯地址 **市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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