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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0日我局依法对********屠宰场年新增屠宰6万头生猪、6000头肉牛扩建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2日(3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1-****915(综合股) 通讯地址:**县鹰峰西路50****环境局乳源分局 邮 编:512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联系人 | 总投资额 (万元) | 环保投资 (万元) | 环评单位 |
| 1 | ********屠宰场年新增屠宰6万头生猪、6000头肉牛扩建项目 | **市乳源瑶族****村委塘肚坪3号 | **** | 2026年2月10日 | 李瑜 | 350 | 35 | **** |
附件:**** ********屠宰场年新增屠宰6万头生猪、6000头肉牛扩建项目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