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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市**区中稻优良
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各农******社、农场等):
根据省厅、市局对水稻优良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的相关要求,拟遴选一家水稻种植实施主体承担2026年度中稻优良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管理局注册的农业企业、****农场等,信用良好,帐户运行正常。
二、从事水稻种植年限2年以上,水稻种植面积超500亩以上。
三、展示示范田块要求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旱涝保收、肥力中等偏上,连片达100亩以上,并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近3年内实施了******社或农场)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
项目资金约10万元(最终项目资金以市局下发文件为准)。
请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农业企业、****农场向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农垦工作专班(廖德光:139****8444)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加盖村、镇公章,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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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