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净水车间工程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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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综合楼、净水车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办事处九赵路397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至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概况: ****根据**街道供水现状和发展的需要,****办事处九赵路397号,实施“综合楼、净水车间工程项目”,供水规模1万m3/d,为**市**街道区域供水。项目厂房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3933m2。****水库原水,****水库输配水管线工程,项目水源能够满足供水需求。本次评价范围不涉及区外管网铺设,仅对厂界范围内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及聚合氯化铝(PAC)溶解用水经净化后作为自来水产品外供;斜管沉淀排泥水进入泥水池后进行沉淀,上清液回流作为原水回收利用,浓缩污泥脱水处理,脱泥废水作为原水回收利用。反冲洗废水进入回收水池进行沉淀,上清液回流至集成式一体化处理设备网格絮凝工序作为原水回收;****实验室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因子应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滤料、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产生的废培养基、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一次性手套、口罩和防尘帽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应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整体项目中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因安全生产要求,需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调整,应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调整,并报当地生态环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395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省**市**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2663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