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农复〔2026〕3号 ****关于对《******公司鸡蛋分拣车间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6-02-13 11:13
**省红****公司:
你单位报来《**省红****公司鸡蛋分拣车间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予批复:
一、原则同意《**省红****公司鸡蛋分拣车间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见实施方案批复表(附件)。
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资料及财务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三、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6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农业农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批复建设内容。项目中涉及工程招标、设备物资采购的,严格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四、接到批复后,你单位应尽快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
五、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文件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本项目分三次进行报账,其中第一次根据项目合同支付30%,第二次根据设备进场情况支付进度款50%,待完成市级验收后支付20%。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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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王世佳;联系电话:0851-****9245)
一审:秦 天 柱
二审:李 树
三审:敖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