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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13
| 项目名称 | **区污水处理设施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街、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炭步镇、花东镇、狮岭镇、梯面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720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红要 |
| 联系人 | 卢晓纯 | 联系电话 | 139****4974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81 | 环保投资(万元) | 358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6-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区污水处理设施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主要推动******处理厂(三期)、****处理厂(二期)、大陵河三华 净水厂、****处理站共4****处理厂(站)的设备设施更**提标改造,如更新达到使用寿命年限的泵类设备、格栅机设备,改造**污 水处理厂(三期)污水处理工艺等,****水厂的最大效力,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改善运行工况,保证污水的有效处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出水标准 | ||
| 承诺:**** 张红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红要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