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执法局)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2025年汛后河道疏浚和水毁项目施工图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
最高限价:47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河道疏浚和水毁****办事处、银河办事处、张庄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冯堂办事处、八千办事处、消川镇、大营镇等10****办事处)共计23条(段)现状河道,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护岸修复。同时包含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编、现状河道无人机影像采集(非禁飞区)及上述工程勘察设计等相关内容。
5.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下载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www.****.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陆港C栋14层)。
3.方式:本项目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内(以资料收到时间为准),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方式及邮箱);(2)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后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陆港C栋14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陆港C栋14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执行《****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0.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执法局)
地 址:****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3号楼4楼
联系人:樊老师
电 话:0371-****9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电 话:03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鹏
电 话:0371-****7955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