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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35万t/a硫酸亚铁**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5万t/a硫酸亚铁**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开发区董滩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期建设1栋原料硫精砂烘干车间、1条硫酸生产线、1栋铁精粉库、1栋亚铁库、1栋七水硫酸亚铁原料库、1栋硫精砂原料库、1处储罐区以及配套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辅助及公用设施。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134****215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