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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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6-02-11 17:46

石嘴****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审批石嘴****人民政府**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区礼和乡第七排水沟,起点位于红柴梁四队北侧,坐标为E106°48'45.518”,N39°02'18.700”,终点位于简滨**侧,坐标为E106°49'25.223”,N39°03'35.9840”,治理河道总长度2.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沟道清淤疏浚、生态岸坡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4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设置施工围挡,临时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临时土方、施工材料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合理安排清淤工序施工时间,采取干法清淤,清淤过程中喷洒除臭剂,淤泥由专用密闭防渗漏运输车辆即清即运,降低淤泥散发的臭味。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终点处沟道东侧敏感点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清淤产生的淤泥由专用密闭防渗漏运输车辆运至“**市**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岛作为连接填方使用;除草、杂物集中清理收****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丰水期施工,减少项目施工对沟道的影响。实施生态岸坡修复工程,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线范围内活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需对现状道路损害地方进行修补压实。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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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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