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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08号)等文件精神,**好****公司**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申报财政补助276万元。
****联合****于2026年2月12日再次对**好****公司**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照审查批复的**好****公司**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及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验收组现场实地核查及查看项目支出等相关材料,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设内容,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3日- 2026年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南洲新区三鑫红帆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3-****561,plxnyncj@guil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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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