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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所于2026年1月26****政府递交《土地权属调查处理申请书》,申请对位于**市蓝黑路132****学院****研究所东园未办理国有土地(土地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使用权的土地进行确权。
经查,****学院****研究所东园(以下简称**植物所)位于**市蓝黑路132号。为1955年周总理到**植物所视****工作站的基础上扩建**植物所时所建,****花园和水生植物区,自1956年建园使用至今,因历史原因至今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测绘院有限公司现状测绘报告,**植物所东园现实际使用面积为74609.86平方米(111.91亩)。(详见拟确权土地位置图)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将位于**市蓝黑路132****学院****研究所东园面积74609.86平方米(111.91亩)确定为国有土地,权力类型为划拨,****植物园,****学院****研究所。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权属佐证证明材料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将依法予以确权。
特此公告
附件:拟确权土地范围图
(联系人及电话:朱伟 ****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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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