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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合实验区****管理局****执法局)现将****合实验区化工七街(八千大道-化工三路)道路工程、****合实验区化工三路(化工一街-联港大道)道路工程、****合实验区化工三路(化工四街-化工七街)道路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航空港****管理局****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0276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