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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信用编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3235*******4):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常态化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367****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移交的涉嫌“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线索,我局对你本人环评工程师“全职情况处理不符合要求”问题开展了调查。
根据惠****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返聘合同》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你本人属于退休人员,非惠****公司全职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拟对你本人失信记分2分。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惠市环(**)信告【2026】1号失信记分告知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失信记分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上述处理如有异议,可以于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本局地址:**市**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B栋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2-****772 联系人:黄生
****环境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