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
电话:****228
通讯地址:**市益津中路120****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定制生产3万套板式家具项目 | **省**市**市东段乡石家堡村北 | **** | ******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年定制生产3万套板式家具,利用已有场地建设,占地面积8659.53平方米(折合12.99亩),总建筑面积7060平方米,购置高速电脑裁板锯、精密推台锯、镂铣机、开料机、封边机、钻孔机、雕刻机、砂光机、冷压机、喷漆房等设备共计40台套。 | 营运期: (1) 废气: ①裁切、刨铣、钻孔、雕刻、砂光打磨、打磨工序:裁切、刨铣、钻孔、雕刻、砂光打磨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打磨房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共同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染料尘)标准,同时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②调漆、喷漆、晾干工序:经负压收集+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③厂区内:车间密闭。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 2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从严执行。 ④厂界: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废水: ①生活污水: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②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③调漆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3) 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设置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下脚料、废封边条、废热熔胶包装袋、不合格板材、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②危险废物:废胶桶、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打磨工序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③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第四十三条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