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秋溪中路(人民路-深莞惠红色干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秋溪中路(人民路-深莞惠红色干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秋溪中路(人民路-深莞惠红色干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2-13 15:00:00 |
| 2026-02-24 23:59:00 |
| 2026-02-13 12:30:05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秋溪中路(人民路-深莞惠红色干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经济开发区**(象岭)智慧科技片区数字化提升工程-秋溪中路(人民路-深莞惠红色干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2人; 2. 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中北****公司; (2)****[****公司]; (3)中盛****公司[**建工****公司]; (4****设计研究院****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中北****公司资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委员会评审,中北****公司资质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注:推荐的中标****委员会随机载明):****设计研究院****公司、中盛****公司[**建工****公司]、****[****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自主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盛****公司[**建工****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公司。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21%(139.00万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黄猛 勘察项目负责人:宁英海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给水排水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50****341669);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1****0190)。 |
| 业绩 | 1、**县园洲镇兴园路、秀丽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县双月湾渔港渔村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中心公共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3、**市**区淡水街道**小河流周边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服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协议书已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该联合体企业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仲恺)人工智能产业(高端电子)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勘察设计; 2、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区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3、**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勘察及设计; 4、杏坛镇齐赞路改道工程设计; 5、观洞湖大道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 6、**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 7、含珠路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盛****公司[**建工****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45%(137.27万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韩振辉 勘察项目负责人: 李江涛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618)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632) |
| 业绩 | 1、****中心建设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中盛****公司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乙级资质;**建工****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协议书已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该联合体企业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县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设计; 3、**区****处理厂工程 EPC 总承包。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08%(139.18万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殿胜 勘察项目负责人:刘鹤群 |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05A314);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1****0298)。 |
| 业绩 | 1、****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编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设计研究院****公司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该企业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兴福大路与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 2、惠工路机场大道建设工程之二-----下穿洋浦大桥工程设计; 3、建业大街**线工程; 4、美安科技**一期。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和街道象岭村地段(将军东路以北,象岭二路以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2-****52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13日 |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2月2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75)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