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1MACHJNMU67 | 建设单位法人:于大伟 |
| 申栋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大**街道****路以东、纬零路以南 |
| 年产销轴100万件、油箱5.4万个及油管78万只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7.303611 纬度: 34.349722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7 |
| 徐开行环〔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1MACHJNMU67001U |
| 2024-1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000 |
| 20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1MACHJNMU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江****集团****公司 |
| ****0300MA1W62R08L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5-05-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2191.html |
| ****产品为年产销轴100万件、油箱5.4万个及油管78万只,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为年产销轴100万件、油箱5.4万个及油管78万只,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销轴100万件、油箱5.4万个及油管78万只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销轴100万件、油箱5.4万个及油管78万只项目(一期)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把钢管移动到工作台上,用工具切割成图纸要求形状,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基本不产生粉尘;该工序污染物为S1-1边角废料、S1-2废切削液。 调质:用感应电加热设备将工件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喷水冷却,再进行感应回火;该工序污染物为S1-3氧化皮。 机加工:使用机加工设备对设备形状、规格进行加工,主要包括车削、钻孔、攻丝等,工艺过程中用到切削液;该工序污染物为S1-4废油、S1-1边角废料、S1-2废切削液。 中频淬火:包括中频淬火:用淬火机床将工件电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浸入淬火液(淬火液+水)中进行冷却;中频回火:将淬火后的工件送入串联式箱式回火炉中,加热到150℃并保温;风冷:将回火后的工件,吹风冷却,迅速降至室温;由于该工序采用的水基淬火液,工件上残存较少油膜,为保证车间湿度要求,水蒸汽经水雾分离器处理后大部分冷凝,极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因此,该工序废气污染物不再定量考虑,同时,由于企业各淬火设备淬火液****处理中心过滤循环使用,产生油泥,因此,该工序污染物为W1-1废淬火液,S1-3氧化皮,S1-5油泥。 磨床加工:采用磨床对工件表面进行外削加工;该工序污染物为S1-6废磨削液。 探伤:利用磁性材料和荧光材料的特性,在外加磁场的作用下,通过对材料进行磁粉涂覆和紫外光照射,观察荧光信号的变化,从而检测出材料中的缺陷。 项目电镀委外。 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对工件进行焊接加工;该工序污染物为G1-1颗粒物、S1-7焊渣。 焊后打磨:对焊接产生的焊瘤进行打磨;该工序污染物为G1-2颗粒物,S1-8废钢丝辊刷。 精修打磨:对涂装工序后的工件表面记性局部进行打磨;该工序污染物为G1-3颗粒物,S1-9废打磨材料。 调漆:将各种漆料在喷漆室中按比例进行调匀,送至喷漆系统;该工序污染物为G1-4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 涂装:(1)上件:人工上件,大件需起重机吊装预处理;(2)清理:将工件需要喷漆的表面进行打磨,将有油污且需要喷漆的位置用洗枪水清洗并吹干;(3)喷底漆:采用水旋式漆雾处理系统,机械手喷涂;(4)流平:喷漆后流平10min;(5)喷面漆:与底漆喷涂相同,所用漆品种不同;(6)流平:喷漆后流平10min;(7)烘干: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器进行加热,烘干温度120℃,烘干时间60min;(8)冷却:烘干后自然冷却15min;(9)下件:冷却结束后下件;该工序污染物为G1-5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G1-6喷漆废气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G1-7/G1-8流平烘干废气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G1-9天然气让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W1-2喷漆水旋废水,S1-10漆渣。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把钢管移动到工作台上,用工具切割成图纸要求形状,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基本不产生粉尘;该工序污染物为S1-1边角废料、S1-2废切削液。 调质:用感应电加热设备将工件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喷水冷却,再进行感应回火;该工序污染物为S1-3氧化皮。 机加工:使用机加工设备对设备形状、规格进行加工,主要包括车削、钻孔、攻丝等,工艺过程中用到切削液;该工序污染物为S1-4废油、S1-1边角废料、S1-2废切削液。 中频淬火:包括中频淬火:用淬火机床将工件电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浸入淬火液(淬火液+水)中进行冷却;中频回火:将淬火后的工件送入串联式箱式回火炉中,加热到150℃并保温;风冷:将回火后的工件,吹风冷却,迅速降至室温;由于该工序采用的水基淬火液,工件上残存较少油膜,为保证车间湿度要求,水蒸汽经水雾分离器处理后大部分冷凝,极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因此,该工序废气污染物不再定量考虑,同时,由于企业各淬火设备淬火液****处理中心过滤循环使用,产生油泥,因此,该工序污染物为W1-1废淬火液,S1-3氧化皮,S1-5油泥。 磨床加工:采用磨床对工件表面进行外削加工;该工序污染物为S1-6废磨削液。 探伤:利用磁性材料和荧光材料的特性,在外加磁场的作用下,通过对材料进行磁粉涂覆和紫外光照射,观察荧光信号的变化,从而检测出材料中的缺陷。 项目电镀委外。 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对工件进行焊接加工;该工序污染物为G1-1颗粒物、S1-7焊渣。 焊后打磨:对焊接产生的焊瘤进行打磨;该工序污染物为G1-2颗粒物,S1-8废钢丝辊刷。 精修打磨:对涂装工序后的工件表面记性局部进行打磨;该工序污染物为G1-3颗粒物,S1-9废打磨材料。 调漆:将各种漆料在喷漆室中按比例进行调匀,送至喷漆系统;该工序污染物为G1-4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 涂装:(1)上件:人工上件,大件需起重机吊装预处理;(2)清理:将工件需要喷漆的表面进行打磨,将有油污且需要喷漆的位置用洗枪水清洗并吹干;(3)喷底漆:采用水旋式漆雾处理系统,机械手喷涂;(4)流平:喷漆后流平10min;(5)喷面漆:与底漆喷涂相同,所用漆品种不同;(6)流平:喷漆后流平10min;(7)烘干: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器进行加热,烘干温度120℃,烘干时间60min;(8)冷却:烘干后自然冷却15min;(9)下件:冷却结束后下件;该工序污染物为G1-5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G1-6喷漆废气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G1-7/G1-8流平烘干废气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G1-9天然气让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W1-2喷漆水旋废水,S1-10漆渣。 |
| 油箱及油管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标准。项目运营期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确保装置的气密性,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管线、厂区须采取绿化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各供热工段均应按《报告书》设计要求使用天然气并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销轴生产线、油箱生产线、油管生产线下料、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应妥善收集,经各自设置的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3、DA005)高空排放;项目涂装工序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设计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销轴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旋”处理后与其他涂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油箱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旋”处理后与其他涂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油管生产线喷粉废气经“旋风+滤袋”装置处理达标后与经“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污水站应加强密闭,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经“二级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分期建设,油箱、油管生产线暂未建设,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均未建设。销轴生产线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销轴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旋”处理后与其他涂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污水站应加强密闭,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本项目焊接、焊后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危废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表3标准;精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工序废气中的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 排放须满足《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涂装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处理站NH3、H2S、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
| 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分期建设,油箱、油管生产线暂未建设,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均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及批复要求 (1)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设置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严禁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2)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3)本项目应在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外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4)项目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储存、输送有毒有害、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设备、管线应尽量架空设置。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按照相关规范做好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5)公司应按****委员会(徐安发[2020]1号)文件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急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依法进行安全设计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设置废气、废水排污口和环保标志牌。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DA002安装了VOCs废气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 (2)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3)公司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0301MACHJNMU67001U)。 (4)企业已经按照取得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20371-2025-034-L) (5)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完**全设施“三同时”及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900 | 0 | 0 | 0 | 6900 | 6900 | |
| 0 | 0.162 | 0 | 0 | 0 | 0.162 | 0.162 | |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165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0604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392 | 0 | 0 | 0 | 0.339 | 0.339 | / |
| 0 | 0.3084 | 0 | 0 | 0 | 0.308 | 0.308 | / |
| 1 | 污水综合处理设施 | ****处理站出****处理厂接管标准 | 实际建设中,已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由于油箱、油管生产线暂未建设,未产生磷化槽液和含镍废水。淬火废液经“低温蒸发”处理后与淬火废液蒸发冷凝水、喷漆水旋废水、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混凝气浮”装置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废气治理措****处理站“调节+A/O+二沉”装置处****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罐****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口各污染物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焊接、焊接打磨(DA001)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 2 | 调漆、涂装、RCO催化燃烧(DA002)废气处理设施 | 满足**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 | “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CO”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 | |
| 3 | 危废库(DA003)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二级活性炭 | 危废暂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 4 | 污水处理站(DA004)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 二级喷淋塔+一级活性炭 | ****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
|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改进操作方法,维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合理调整建筑物平面布局,高噪声源和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采取降噪措施,例如对声源采取隔振、减振、绿化吸声、在传播途径上增设吸声、隔声等设施。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测值在(60.5~63.5)dB(A),夜间噪声测值在(50.5~53.3)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储存、输送有毒有害、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设备、管线应尽量架空设置。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按照相关规范做好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 项目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储存、输送有毒有害、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设备、管线应尽量架空设置。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按照相关规范做好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的要求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施工期、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应交由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废料、氧化皮、焊渣、废钢丝辊刷、废打磨材料、收集尘、废滤筒、废一般包装、废切削液、油泥、废磨削液、漆渣、含油抹布、废化学原料包装、物化污泥、废污水滤材、低温蒸发残液、涂装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沸石转轮、废铅蓄电池、在线监测废物、生化污泥、生活垃圾。 废切削液、油泥、废磨削液、漆渣、含油抹布、废化学原料包装、物化污泥、废污水滤材、低温蒸发残液、涂装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沸石转轮、废铅蓄电池、在线监测废物、生化污泥等为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废料、氧化皮、焊渣、废钢丝辊刷、废打磨材料、收集尘、废滤筒、废一般包装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委托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设置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严禁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 已按要求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设置了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严禁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已经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