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宝山路站接轨改造工程高架区间临时桥梁立墩

审批
上海-上海-静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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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静建临(2026)FB310********0002


根据《**市城乡规划条例》,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建设。

特此发证
发证机关:**市******局
日 期:2026-02-11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名称 **市轨道交通3、4号线**路站接轨改造工程高架区间临时桥梁立墩
建 设 位 置 **区**路街道,**路以东、虬江路以南
建 筑 面 积 临时桥梁立墩D3,高度13.28米,基底尺寸2米*2.5米;临时桥梁立墩D4,高度13.28米,基底尺寸2米*2.5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发**市轨道交通3、4号线**路站接轨改造工程高架区间临时桥梁立墩的决定》(编号:沪静规划**许临建****)一份。 2.《建筑工程项目表》一份。 3.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4.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城乡规划区内,****管理部门审定,许可临时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均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附图、附件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取得本证后六个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以申请延续本证有效期。届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又未申请延续本证有效期的,本证和通知即行失效。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机关提出申请。
六、本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即行失效,届时建设单位(个人)必须自行将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恢复原状。确需**使用的,应在期****机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一次为限,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建设单位取得本证后六个月内未开工的,本证即行失效。
七、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个人)有义务随时将本证提交查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