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发改行审字〔2024〕16号
****改革局
****客运站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报来《关于给予****客运站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东政报〔2024〕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加快**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同意****客运站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镇集镇。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客运站整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室内室外改造工程、增设公交车候车亭、充电桩及地面硬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19万元,其他费用8.04万元,预备费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 ****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印发 |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客运站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0.1 | |||||||
| 设计 | 核准 | 1.79 | |||||||
| **工程 | 核准 | 36.19 | |||||||
| 监理 | 核准 | 0.91 | |||||||
| 其它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符合国家招投标法及本工程实际。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9月11日 |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须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