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发改行审字〔2025〕15号
****改革局
关于同意调整****消防站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荔发改行审字〔2021〕165号、荔发改行审字〔2022〕159号批复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设计优化、规划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方式发生变化,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经研究,同意调整****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调整后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按一级普通站建设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93.50平方米,业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21.41平方米,训练塔181.50平方米,门卫室48.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建设篮球场、室外模拟训练场、沙坑、环形跑道、100米跑道、供电、给排水、消防、场地硬化、绿化、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7.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7.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38万元,预备费66.5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补助资金500万元及**市财政资金897.66万元。
三、请严格按照附件中调整后的核准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四、本项目其他事项按原批文件荔发改行审字〔2022〕159号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印发 |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消防站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20.66 | |||||||
| 设计 | 核准 | 49.92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117.92 | |||||
| 监理 | 核准 | 16.15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符合国家招投标法及本工程实际。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5月26日 |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须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