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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护岸部分)用海申请受理进行公示:
1.申请人:****公司
2.用海项目:**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
3.用海位置:**港大**区东沟作业区三突堤南侧
4.用海总面积:5.6864公顷。
5.用海范围界址:见附件。
6.用海方式:非透水构筑物
7.用海期限:50年。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本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635;通信地址:****(**市**路126号,邮政编码:118300)。
附件:**港大**区三突堤南侧防波堤工程(护岸部分)宗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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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