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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25MA5TJP805H | 建设单位法人:吕惠 |
| 文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 |
| ******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 |
| 经度:110.47116 纬度: 19.18214 | ****机关:**博鳌乐城国****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06 |
| 海环函〔2021〕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16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25MA5TJP80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025MA5TJP805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5RD7AL66 | 竣工时间:2024-10-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55xwUz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40024.8m2,总建筑面积为 78941m2,设置医疗综合楼(27629m2)、高端病房楼(19325m2)、后勤综合楼(9541m2)及相应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为57987m2,其中:门诊3187m2、医技14708m2、病房9600m2、行政800m2、高端病房15064m2、高端理疗区2460m2、配套用房5110m2、科研教学3710m2、高压氧舱392m2、雨棚600m2、机房1856m2、垃圾站300m2、保温层2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20954m2;容积率为1.4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4.5%;床位数为600张,机动车停车位168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占地40021.78m2,总建筑面积为 77644m2,设置医疗综合楼(27629m2)、高端病房楼(19325m2)、后勤综合楼(9541m2)及相应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为56495m2,其中:门诊3187m2、医技15508m2、病房9600m2、行政1855m2、高端病房15064m2、高端理疗区3860m2、配套用房5565m2、机房1856m2、垃圾站169m2;地下建筑面积为20980m2;容积率为1.42;绿地率35.5%;建筑密度34.5%;床位数为600张,机动车停车位208个。 |
| 本项目建筑面积变小,但不属于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内科、外科、****中心)、医疗美容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健康体检、病理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肿瘤科、血液透析、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健康体检科、****实验室。不设置传染科。 | 实际建设情况:内科、外科、感染科、妇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药剂科、核医学科、DSA导管室、****中心、医疗美容科、五官科、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科、检验科、病理科、PCR、HIV实验室、血透中心、****实验室、重症医学科、麻醉科、肿瘤科、血净中心、手术室、ICU、内镜中心。不设置传染科。****中心科室。 |
| 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料,不会导致相应情形发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项目生活污水经独立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乐颐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先行****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对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臭气采用紫外线+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通过地面排放口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投放,设专用垃圾房日产日清;柴油发电机组的燃烧废气通过排烟机排烟,沿内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对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臭气采用紫外线+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通过地面排放口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投放,设专用垃圾房日产日清;柴油发电机组的燃烧废气通过排烟机排烟,沿内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的建设及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申报登记,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和经过****处理站污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作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得混合存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院****处理站处理,排入乐颐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先行****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23.5米排放口排放;项目对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臭气采用紫外线+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放口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投放,设专用垃圾房日产日清;柴油发电机组的燃烧废气通过排烟机排烟,沿内部排烟道在地面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对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臭气采用紫外线+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放口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分类投放,设专用垃圾房日产日清;柴油发电机组的燃烧废气通过排烟机排烟,沿内部排烟道在地面无组织排放。(1)一般固废 医护人员以及行政后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餐厨垃圾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处理站污泥以及化粪池污泥,目前还未产生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交给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本废弃样品、实验废液、废过滤材料、废试剂瓶经过灭菌后暂存医疗危废间交由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医疗废物等暂存医疗危废间交由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间并委托****进行处置。 |
| 验收阶段废水排放方式有变化但是排水最终去向不变,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变,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新增,不属于重大变动。 污水处理站由无组织变成有组织排放,新增了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 4.5.2.4 排放口类型“废气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其他排放口”,本项目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排,不属于重大变更。发电机由原来的有组织变成无组织,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技术规范 总 则》(HJ942-2018)中 4.5.2.4 排放口类型“废气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其他排放口”,本项目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事故应急池150m3 | 实际建设情况:事故应急池210m3 |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增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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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同因子取较严者) | 污水处理站 | 粪大肠菌群、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倍)、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 |
| 1 | 紫外线+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2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紫外线+活性炭吸附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
| 2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 613-2023)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 613-2023) | 油烟、非甲烷总烃 |
|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基础减震 | Leq(A) |
| 1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的建设及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申报登记,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和经过****处理站污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作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得混合存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1)一般固废 医护人员以及行政后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餐厨垃圾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处理站污泥以及化粪池污泥,目前还未产生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交给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本废弃样品、实验废液、废过滤材料、废试剂瓶经过灭菌后暂存医疗危废间交由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医疗废物等暂存医疗危废间交由光大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间并委托****进行处置。 |
| 1 | 事故应急池150m3 | 事故应急池21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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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