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学****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学****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87页:
“5.3 支付酬金
签约酬金暂定价(大写): (¥ ),监理服务费结算价计算方式为:监理范围内各工程结算审定价乘以监理费费率(以监理中标费率为准)。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签约酬金暂定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施工承包人采用 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包含保函形式),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
5.3.2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依据工程结算审核价及监理费费率计算得出,结算费率按照第五章要求在结算时进行核算。”
修改为:“5.3 支付酬金
签约酬金暂定价(大写): (¥ ),监理服务费结算价计算方式为:监理范围内各工程的结算审定价乘以监理费费率(招标人招标时确定的监理费费率)。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签约酬金暂定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专用合同条款6.2约定的情形除外)
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监理单位采用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包含保函形式),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
5.3.2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依据工程结算审核价及监理费费率计算得出,结算费率按照第五章要求在结算时进行核算。”。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550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0551-****007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12,****3831
2026年2月1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