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示机关:**** 联系电话:0773-****818 | |||||
| 序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受理日期 | 办结结果 | 备注 | |
| 1 | ****县茅江高甫至大苏村河段整治工程 | 2024年7月9日 | 同意许可 | ||
| 2 | ****县茅江渔村至鱼排上村河段整治工程 | 2024年7月9日 | 同意许可 | ||
注: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818,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167号****,邮编:541800。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