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主要对**区的**大道、雷锋大道、潇湘北大道等17条城市主次干道约3501根路灯杆的国旗悬挂工作。2026年五一、国庆,2027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2028年元旦、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悬挂国旗,并负责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1、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备注 |
|
| 4号国旗(面) |
1、规格:1440*960mm; 2、国旗2面/杆; 3、国旗更换,每年悬挂4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法定节假日)悬挂4次,要求每个节日每次悬挂都必须使用全新国旗,不利旧; 4、使用国旗必须符合《国旗》(GB12982-2004)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
按实际悬挂国旗数量进行结算。常规每年悬挂4次,在指定道路沿线所有路灯杆悬挂国旗,并负责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维护及悬挂结束后的拆除工作。如遇元旦、春节两节相隔较近,单次悬挂较长,超过10日外按1元/杆/天另计巡查维护费。 |
| 国旗支撑架及配件(杆) |
1、规格:25*25*2.5mm规格的镀锌方管,2.3m长,共2根;螺纹抱箍2套(含紧固螺帽,灯杆保护套); 2、配件第1年全部全新运作(运距及采购由供货方自行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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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机械装拆(杆) |
1、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4个节假日安装拆除人工、机械费、运输费等; 2、安装时不得损坏地面及相关设施,运距及采购由供货方自行考虑。 |
|
| 主要损耗(项) |
国旗、支撑架及配件等正常损耗为2%。(极端恶劣、大型车辆撞损) |
|
| 报价说明:综合单价上限不超过63.94杆/次(每年挂4次,共计14004杆),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悬挂杆数X成交单次综合单价+经我局书面确认的巡查维护费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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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综合单价(上限价:63.94杆/次),进行报价。
2、主次干道悬挂国旗清单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KM) |
灯杆数量(杆) |
悬挂国旗数量(杆) |
| 1 |
**大道 |
普瑞西路—望府路 |
6.2 |
272 |
200 |
| 2 |
雷锋大道 |
绕城高速出入口—雷锋东路 |
7.8 |
480 |
450 |
| 3 |
潇湘北大道 |
**区交界处—航电枢纽桥 |
13.2 |
1198 |
735 |
| 4 |
腾飞路 |
雷锋大道-香炉洲大桥 |
2.6 |
110 |
100 |
| 5 |
普瑞路 |
潇湘北路—雷锋大道 |
5.1 |
290 |
260 |
| 6 |
银杉路 |
北二环—普瑞东路 |
4.2 |
240 |
180 |
| 7 |
月亮岛路 |
潇湘北路—黄金大道 |
2.8 |
180 |
180 |
| 8 |
金星北路 |
玫瑰园—普瑞大道 |
2.9 |
164 |
140 |
| 9 |
旺旺路 |
雷锋大道—郭亮路 |
3.6 |
205 |
170 |
| 10 |
高塘岭大道 |
西塘东街—旺旺中路 |
2.7 |
176 |
140 |
| 11 |
郭亮路 |
旺旺路—黄桥大道 |
3.6 |
212 |
160 |
| 12 |
望府路 |
潇湘大道景观道—高塘岭大道 |
2.9 |
110 |
100 |
| 13 |
文源路 |
雷锋大道—高塘岭大道 |
1.5 |
31 |
26 |
| 14 |
湘**大道 |
京阳大道-**古镇 |
11.0 |
760 |
400 |
| 15 |
湘江大道景观道 |
航电大道—**古镇 |
7.7 |
220 |
150 |
| 16 |
腾飞路 |
香炉洲大桥-丁字大道 |
2.0 |
98 |
80 |
| 17 |
丁字大道 |
腾飞路-**北路 |
0.6 |
30 |
30 |
| 合计 |
80.4 |
4776 |
3501 |
||
1、服务时间:2026年五一、国庆,2027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2028年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在指定道路沿线所有路灯杆悬挂国旗,并负责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具体天数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每次的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业主方规定时间的1内完成。悬挂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建设要求
1、材料标准:统一使用4号国旗,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国家国旗标准制作,1440*960mm,100%纯涤纶,确保面料防水、颜色亮丽、图案清晰;悬挂支撑架使用镀锌方钢25*25*2.5mm,2.3m长,共2根。固定螺纹抱箍(∮10镀锌螺纹杆)500mm,抱箍螺帽∮16,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12透明软管)400mm。(详见附表1)
2、悬挂要求:各任务路段两侧所有灯杆全部悬挂国旗(隔一挂一、路口连挂三杆),国旗下沿离地2.5m高(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遇个别灯杆上安装有配电箱、摄像头,以及被树枝包围严实的灯杆,可不悬挂国旗。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要求每个节日每次悬挂都必须使用全新国旗,不利旧,挂国旗必须兼顾市容整洁、严肃、美观。
3、应急处置:国旗悬挂期间,成交供应商每个节假日必须向业主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破损、污损、褪色等不规范现象,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护更新到位。如遇元旦、春节两节相隔较近,单次悬挂较长,超过10日按1元/杆/天另计巡查维护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天气,导致国旗及铁架损坏的,业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4、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备6名实施人员,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
5、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本项目配备2台高空作业车,2台巡逻车。
二、售后服务
1、故障响应:
(1)提供国旗悬挂期间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一般故障成交供应商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有效处置,较大故障必须有充足人员调配,按采购人要求予以解决。
2、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1、2、3)项因成交供应商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方依法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六、验收标准:1、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成交单位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成交单位须提供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给采购人。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经费按进度在每个节悬挂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即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25%,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实际悬挂杆数X成交单次综合单价+经我局书面确认的巡查维护费。
2、特别说明
2.1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悬挂国旗天数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悬挂。
2.2成交供应商完成悬挂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2.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按实际悬挂杆数结算后自行终止。增加或****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测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