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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12-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398号**电力大厦19层01号
被投诉人1:****
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和谐路
被投诉人2:****
地址:**省**市**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址:**省**市**区关岳庙街45号4层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预算金额为1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5年12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2月30日投诉人提起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026年1月7日就质疑事项作出回复,投诉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1月21日正式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