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国道G351**过境公路工程 已由****委员会以 渝发改交通[2025]2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石柱县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镇,起点桩号K2162+057至终点桩号K2165+034.645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收费站附****村委会附近),自西向东经花地堡、******社后,沿高速公路路堤坡脚布线,经老高子、庙娘,跨锯子溪,设隧道穿越上大坪,****水厂附近出洞接回旧路,绕避**场镇路段,出隧道后沿既有国道展线,顺接既有国道G351线位。路线全长2.979km,实际建设里程2.684km。设有小桥2座,短隧道1座,涵洞7道,平面交叉3处。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 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82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以及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冉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屹 |
| 电 话: | 023-****2665 | 电 话: | 137****322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