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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6-02-10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责任部门
**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40********0010号)于2024年11月29日核发,因项目****社区、南河社区、**村部分管线路线设计不合理,不具备施工条件,需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对管道路线进行位移。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进行变更,变更后原建设规模不变:**排水收集管网45.25km、检查井1624座、化粪池25座、路面拆除恢复83840m2。其中DE110入户管安装7220m、DE225PE排水管1600m、DE315PE双壁波纹管33530m、DE400PE双壁波纹管2900m。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及行政许可相关要求,现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40********0010号)及总平面图变更予以公示。
一、建设地点
****社区、南河社区、隆泉社区、**村、四中、中心小学等。
二、变更内容
**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发生变化,星火社区、南河社区、**村部分管线路线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进行位移,详见附件。
三、公示日期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组织,如对该项目变更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咨询电话:0954-****490,查询网址:http://www.****.cn/。
附件:**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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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