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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攀西1000****电站)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盐府征预告〔2026〕1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县润盐镇大园子村十二组、**县润盐镇古柏村五组,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润盐镇大园子村十二组集体土地0.6249公顷、润盐镇古柏村五组集体土地1.7112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攀西1000****电站)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点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2月13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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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