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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中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一、招标文件48页2.2.3(1)业绩、奖项、荣誉修改为:“
人员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施工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为单项合同工程费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的得10分,满分10分。标书代写
注:(1)提供施工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材料须体现工程费用或建筑面积、时间、姓名等评审因素,如提供的材料如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要提供业主证明。(2)提供设计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图审合格证。时间以设计成果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提供材料须体现工程费用或建筑面积、时间、姓名等评审因素,如提供的材料如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要提供业主证明。(3)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满足上述(1)或(2)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109页投标函中第8条修改为:“8.我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招标人:****、**县****公司
电话:0558-****991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9****6241
日期: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