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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2-13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环境局关于国****公司****公司**宁盐22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辐〔2026〕3号 | 2026年2月10日 | |
| 2 | ****环境局关于国****公司****公司****三峡**周王庙镇80MW集中式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辐〔2026〕4号 | 2026年2月10日 | |
| 3 |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印刷800万只纸箱、500万只彩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30号 | 2026年2月9日 | |
| 4 |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新增300万个新型支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31号 | 2026年2月10日 | |
| 5 |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200万件伪装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32号 | 2026年2月12日 | |
| 6 |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3000套无人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33号 | 2026年2月12日 | |
| 7 |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智能化物流设备及精密汽车配件2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34号 | 2026年2月13日 |
公告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