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光学元器件加工项目 | **市梅李镇赵市路105号 | **** | ******公司 | 年加工光学元器件2000万件 | 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废气:本项目喷砂废气经负压收集至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清洗工段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分别以喷砂车间、清洗车间边界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零排放。 | |
| 2 | 民用涤纶丝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市梅李镇横六泾以东,南园路以南 | ****公司 | ******公司 | 增加加弹工艺,改造后产能保持不变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加弹废气经管路密闭收集至油烟净化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分别以纺丝车间、加弹车间边界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油、废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