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路130号西商产业园蔬菜区8#-015.****.018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000.00元)(综合折扣率90%),具体金额以当年度实际发生为准。
备注:采购需求中的菜品列表不包含全部采购菜品,食****发改委发布的同期“****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90%;****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我单位依据相****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9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四、评审专家名单:程红、张相磊、罗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2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地址:**市**区城南镇六苏交叉口向南800米,联系电话:0564-****77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南镇六苏交叉口向南800米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64-****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闻工
联系方式:0564-****987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