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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宏昌再生****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练村镇328国道西侧
三、建设单位:****
四、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闫总
联系电话:155****1286
地址:**县练村镇328国道西侧
链接: https://pan.**.com/s/1IUaZ88yIq74lJHj1aFVz3Qpwd=g9v9
提取码: g9v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