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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8-123********00449XQ-****0206-000082-2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2-13 14:51:52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县乡镇清洁能源暨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EPC工程(一期) | 公开招标 | 6500.0 |
关于“**县乡镇清洁能源暨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EPC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内容澄清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评审说明中“1.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第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第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点的,还应提供业绩建设单位(委托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1.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第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第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点的,还应提供业绩建设单位(委托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2月28日9时00分”延期至“2026年3月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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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县乡镇清洁能源暨﹒﹒﹒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