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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西岩山)-****示范区项目及2026年**市**区**街道西岩山二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
招标阶段 |
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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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3、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第3.1项提交时间的内容修改为:“3.1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其余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主要材料设备”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项目原发布的“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附件“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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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2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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