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关于**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根据《****关于**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沐府公〔2025〕10号)要求,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于2026年2月13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县沐溪镇泥河村2组范围内,采用沐溪镇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公告期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
公告期满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为****,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联系人:张志恒;电话:0833—****057)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确定。
三、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张志恒;电话:0833—****057)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四、公告期满后,由****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