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广****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投资[20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区花桥、井河等8个乡镇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和延伸DN32-500供水管道约60千米及附属设施设备安装等。(具体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4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0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电子标服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改革局 ****水务局
联系电话:/ /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 地 址: |
**市**区建设路42号 |
| 邮 编: |
/ |
| 联系人: |
蒋老师 |
| 电 话: |
138****9010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中国(** )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9层9号 |
| 邮 编: |
/ |
| 联系人: |
董老师 |
| 项目负责人: |
吴思磊 |
| 电 话: |
028-****4251/138****7669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日期:2026-2-1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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