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6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阜新-海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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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418-****195

传真:0418-****195

通讯地址:**省**市**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血浆、血球干燥加工改建项目

**省**市** 区韩家店西瓦

****

******公司

**市****公司位于**省**市**区韩家店西瓦村,于2010年12****保护局**分局出具的关于《**市****公司血浆、血球干燥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阜环海审表〔2010〕6号),2017年10月更名为****。

为迎合市场需求和满足环保要求,****2025年9月决定对《**市****公司血浆、血球干燥加工项目》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改扩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435m2,改扩建项目名称为《血浆、血球干燥加工改建项目》,建成后年产血浆蛋白1540吨,血球蛋白5100吨,预计定员24人,生产时间为330天/年,三班制,每班8小时。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为65万元。****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农副产品加工业饲料加工132”,国民经济代码“C1329其他饲料加工”。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营期干燥塔产生的颗粒物及恶臭气体;生物质燃料运输、装卸、贮存、喷雾干燥、包装过程及灰渣清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生物质热风炉运行时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食堂油烟等。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及水泵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喷雾干燥工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物质热风炉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灰渣、血粉、污水站污泥及栅渣、废弃包装物、废布袋及净水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浓缩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项目生产线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氨及硫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执行标准

****处理厂的污水COD、BOD、SS、NH3-N及总磷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转运与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执行。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施工期采取对地面进行洒水等降尘防尘措施。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车辆在居民区附近通过时,采取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300型血浆喷雾干燥塔产生的颗粒物及恶臭气体采用旋风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500型血浆喷雾干燥塔和700型血球喷雾干燥塔产生的颗粒物及恶臭气体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经过加强生产车间密闭性、定期喷洒除臭剂、车间外设置绿化、严格规范操作及设备维护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阜****公司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阜****公司处理后排入**。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及减震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于厂区暂存后均合理处置。危险废物于厂区危废贮存点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市**区必发非食****公司动物油脂再利用项目

**省**市**区韩家店西瓦村2组杆子**骨粒厂北

**市**区必发非食****公司

******公司

**市**区必发非食****公司位于**省**市**区韩家店西瓦村2组杆子**骨粒厂北,租用****空地建设**市**区必发非食****公司动物油脂再利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43m2,建筑面积643m2,**动物油脂成套加工设备一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建成后年加工6429吨鸡屠宰下脚料,原料来源于****公司。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国民经济代码为”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本项目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少量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融炼工序产生的油烟、油脂加工过程产生的臭气及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等。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除臭剂废包装桶、动物油渣、废导热油、生活垃圾。生物除臭剂废包装桶及动物油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项目油脂加工过程中产生臭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油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执行标准

****处理厂的污水COD、BOD、SS、NH3-N及总磷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转运与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施工期采取对地面进行洒水等降尘防尘措施。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车辆在居民区附近通过时,采取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融炼工序产生的油烟采用油水分离装置+列管冷凝器+静电油烟处理器+碱液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油脂加工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静电油烟处理器+碱液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1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流程,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阜****公司,最终排入**;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及减震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于厂区暂存后均合理处置。****油厂家更换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饲料级动物油脂生产**项目

**省**市**区韩家店镇西瓦村

****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省**市**区韩家店镇西瓦村,租用鲁树清土地并利用其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饲料级动物油脂生产**项目。****钢构厂房1300平方米,建设油脂加工生产线、环保工程及储油罐等。本项目投资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为23万元。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

****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类别为“十、农副产品加工业18屠宰及肉类加工135”,国民经济代码”C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扬尘。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安装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设备拆除及安装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炼油工序产生的油烟;破碎、炼油、油渣分离及压榨工序产生的臭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食堂油烟等。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及水泵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灰、动物油渣饼、除臭剂废包装桶、废布袋及净水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浓缩膜等。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及废导热油。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氨及硫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执行标准

****处理厂的污水COD、BOD、SS、NH3-N及总磷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转运与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执行。

四、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及对地面进行洒水等降尘防尘措施。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车辆在居民区附近通过时,采取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安装废料及设备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装置+21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炼油工序产生的油烟采用旋液分离器+冷凝器+静电油烟处理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破碎、炼油、油渣分离及压榨工序产生的臭气采用旋液分离器+冷凝器+静电油烟处理器+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经过加强生产车间密闭性、定期喷洒除臭剂、车间外设置绿化、严格规范操作及设备维护等措施后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阜****公司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阜****公司处理后排入**。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及减震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于厂区暂存后均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厂内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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