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的帕为斯特行车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LD16t-30.5m A4电动单梁起重机5台,LD10t-30.5m A4电动单梁起重机13台。
1.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承包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且经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1年且无扣除情况下无息结清。
1.6 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帕为斯特行车采购安装,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0.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4.2.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2.7投标人近3年内有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09:00至2026年2月28日17:30,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qq.com,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14:30;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三楼313室(**新区**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医院新院南侧)。标书代写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港产业园
联系人: 孙小军
电 话: 0527-****5519
邮 编: 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