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乡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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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意见的公告

****中心城****车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绿化条例》,按照《****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交〔2025〕5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邮箱反馈至****法规科。

邮箱:****@163.com

附件:《****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2026年2月10日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中心城****车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绿化条例》,按照《****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交〔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高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运营服务活动。

第三条 坚持“市级统筹、企业主责、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以量化指标为核心,以结果运用为导向,推动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运输局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统筹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共享单车引入、综合评价和配额调整。

****管理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停放点位布局管理,指导运营企业或有关单位施划车位标线、建设停车设施。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规范、监督和执法管理以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投放的监管。

第四条 坚持季度考核。****管理局、****运输局对企业实施经营服务质量考核,每季度排名一次。季度考核与随机抽查相集合。

第五条 具体考核内容:

(一)投放管理。各共享****行业协会《****中心**共享单(电)车运营企业的报告》,每家运营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不超过1600辆,坚决杜绝擅自增加投放车辆数量、套牌运营等情况。

(二)停车点位设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设置停车点位,点位覆盖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需求。

(三)电子围栏设置。共****中心**的停车点位坐标进行精准定位,与市城管局运管服平台设置坐标点位一致,车辆需在线框内垂直停放,车头向外,围栏外无法落锁停放,同时,具备预警提示功能。

(四)运管服平台对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将运营车辆信息(四码合一)、运维人员信息、蓝牙嗅探信息等实时、完整、准确接入市级平台。

(五)停放管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每辆车采用北斗定位技术,实现市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对其停放位置的精准定位,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共享车辆违规停放占道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重点区域管理。中心**早晚高峰期间、交通枢纽、公交站点、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应设置固定的运维人员和调度车辆。

(七)重大任务和极端天气应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编制重大任务活动和极端天气下应对运营保障预案,做好**、技术和组织准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管理部门清理淤积车辆、规范停放秩序等要求。

(八)投诉工单处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设立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运营服务企业应及时受理和处理12345、12319市民热线、信访等来源的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处置完成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九)社会责任。督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组织开展“绿色出行 文明出行”活动,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第六条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结果,作为对运营企业实施奖惩的核心依据,相关奖惩措施按以下规定执行:

季度考核综****城管局清理暂存违规电单车达200辆(含200辆)的运营企业,将永久核减该企业配额200辆;暂存违规车辆数量按季度单独核算,不跨周期累计;

季度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运营企业,在下季度处罚标准上就低不就高,排名末位的在处罚标准上就高不就低;

每季度考核名次在媒体上进行发布;

在一年内考核排名三次倒数第一的运营企业,退出**市场。

运营企业以其他方式实施恶意竞争、打压同业对手的,一经核实确认,****中心**运营资格。

第七条 ****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附件:****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指标类别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单位

投放管理

①每家企业停放市场1600辆;

②车辆更换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③停车点位科学施划,覆盖市民出行需求

①超投一辆扣10分;

②未申请擅自更换扣10分。

③点位施划不合理每个点位扣10分

****运输局

电子围栏

设置

①停车点位实施电子围栏停放技术;

②超区域停放平台预警;

③用户违停语音提示。

①无电子围栏一个点位扣5分;

②无报警每个点位扣10分;

③无提示功能每辆扣5分。

****管理局

平台对接

共享单车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运营数据与运管服平台实时对接。

数据项缺失或数据不准确扣10分。

****管理局

停放管理

①保障车辆入框停放,实现90度垂停;

②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绿化带;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

④在禁停区停放(十字路口、中小学门口、城市桥梁涵洞)。

①车辆乱停乱放每辆扣10分;

②占压盲道、绿化带每次扣20分;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每辆扣20分

④禁停区停放每辆一处扣10分。

****管理局

重点区域管理

①高校、商圈,政府、党校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区车辆无淤堵;

②车辆调度及时,违规停放整改到位。

①重点区域车辆淤堵扣10分;

②车辆调度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每辆扣10分。

****管理局

重点活动极端天气

①重大活动、极端天气下的车辆管控有应急处置预案;

②配合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专项动。

①重大活动保障、极端天气无车辆管控应急预案扣10分;

②配合两级行动不积极、组织不力的扣10分。

****管理局

工单处置

按照“0530”响应机制及时响应投诉工单,规范处置并反馈结果。

12319、12345工单未按“0530”响应机完成的扣10分。

****管理局

社会责任

①开展文明骑行、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②保障用户权益。

①未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扣5分;

②无保障用户权益措施扣5分。

****管理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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