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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我厅对******信息中心等2家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依法审查。经审查,上述2家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决定准予许可,具体信息如下:
******信息中心,证书编号:乙测资字****8687,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2月10日,专业等级及业务范围为乙级:工程测量。
**县****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8678,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2月10日,专业等级及业务范围为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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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