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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8LJ8CD9P | 建设单位法人:俞泱 |
| 窦辉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服务中心A楼13层西侧 |
| 潘二煤矿潘四**西翼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 |
| 经度:116.79568 纬度: 32.8509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1 |
| 潘环审复〔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247.2 |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A8LJ8CD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UM39Y10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兴科计量****公司 |
| 913********330362A | 竣工时间:2025-12-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002-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拟采取土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有效的工程措施对沉陷区治理范围内需开展人工治理的区域进行修复治理,修复面积173.0108hm2(2595.16亩),修复后耕地面积101.7829hm2(1526.74亩),包括新增耕地3.0046hm2(45.07亩)、整理耕地33.6455hm2(504.68亩)、复垦耕地34.3751hm2(515.62亩)、培肥耕地30.7577hm2(461.36亩) | 实际建设情况:采取土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有效的工程措施对沉陷区治理范围内需开展人工治理的区域进行修复治理,修复面积173.0108hm2(2595.16亩),修复后耕地面积101.7829hm2(1526.74亩),包括新增耕地3.0046hm2(45.07亩)、整理耕地33.6455hm2(504.68亩)、复垦耕地34.3751hm2(515.62亩)、培肥耕地30.7577hm2(461.36亩) |
| 建设规模和和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治理工程总体以治理分区为基础,各治理分区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施工工序如下。 本次修复共划分6个治理分区,其中Ⅵ区为坑塘等保留区,不涉及主体工程措施,Ⅰ~Ⅴ的分区总体治理措施及施工工序如下: Ⅰ区:为“土地整理区”,现状为受塌陷影响的耕地,但大部分仍在耕种,主要采取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措施对本区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表土回覆→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Ⅱ区:为“土地复垦区”,现状地类主要为坑塘水面、养殖坑塘、沟渠、各类道路、采矿用地,可进行土地复垦恢复耕地进出平衡指标,主要采取部分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配套等工程措施对本区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排水→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表土回覆→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配套工程。 Ⅲ区:为“取土区”,现状为坑塘水面,通过挖深取土回填Ⅰ区和Ⅱ区,因此,主要治理措施为土方开挖; 施工工序为:排水→土方开挖。 Ⅳ区:为“宅基地复垦区”,为小杨庄、小农场村庄通过拆除构建筑物,平整覆土复垦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构筑物拆除清运→场地平整→覆土。 Ⅴ区:为“地力培肥区”,区内受塌陷影响程度较小的耕地,受水流的影响,区内耕地的有效养分流失,为恢复地力,采用地力培肥的方式对区内耕地进行培肥,恢复原有生产力。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工程总体以治理分区为基础,各治理分区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施工工序如下。 本次修复共划分6个治理分区,其中Ⅵ区为坑塘等保留区,不涉及主体工程措施,Ⅰ~Ⅴ的分区总体治理措施及施工工序如下: Ⅰ区:为“土地整理区”,现状为受塌陷影响的耕地,但大部分仍在耕种,主要采取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措施对本区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表土回覆→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Ⅱ区:为“土地复垦区”,现状地类主要为坑塘水面、养殖坑塘、沟渠、各类道路、采矿用地,可进行土地复垦恢复耕地进出平衡指标,主要采取部分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配套等工程措施对本区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排水→表土剥离→客土回填→场地平整→表土回覆→土地翻耕→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配套工程。 Ⅲ区:为“取土区”,现状为坑塘水面,通过挖深取土回填Ⅰ区和Ⅱ区,因此,主要治理措施为土方开挖; 施工工序为:排水→土方开挖。 Ⅳ区:为“宅基地复垦区”,为小杨庄、小农场村庄通过拆除构建筑物,平整覆土复垦进行治理。 施工工序为:构筑物拆除清运→场地平整→覆土。 Ⅴ区:为“地力培肥区”,区内受塌陷影响程度较小的耕地,受水流的影响,区内耕地的有效养分流失,为恢复地力,采用地力培肥的方式对区内耕地进行培肥,恢复原有生产力。 |
| 施工工艺和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生态: 陆生生态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严禁采摘花果。 ②划定施工范围,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 ③保护植被,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复 垦和抚育生等;防止乱砍滥伐; ④加强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在施工区设置宣传警示牌。 ⑤采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使当地居民能自觉保护重点保护动物;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水生生态 ①加强宣传,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增强环保人员环保意识。 ②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防止废(污)水事故排放影**生生物生境事故发生。 ③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污泥、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出至渣场堆放,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废物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具体如下: ①土地复垦工程区 施工前先对水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中对堤坝边坡进行密目网苫盖,区域四周设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对复垦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耕地,沟塘边坡乔灌草岸坡防护。 ②道路工程区 施工中土质路肩采用密目网苫盖,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先对路肩等进行土地整治,再沿田间道路两侧栽植乔灌木。 ③农田水利工程区 沟渠两侧因临时堆土扰动的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沟渠两侧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耕地。 ④其他工程区 施工中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及四周施工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基础四周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施工期污染影响: 废气: ①设置围挡,喷淋降尘,降低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及邻近居民的影响;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②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③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 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居民,不产生生活废水;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旱厕,粪污用**地、山林施肥。 坑塘排水:T73坑塘内围堰基坑废水抽回至坑塘内,不外排;回填坑塘内的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车辆冲洗废水: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噪声: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严禁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严禁午间、夜间打桩作业,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环境局备案后方可施工;③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④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⑤尽量减少夜间运输;⑥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⑦减少或杜绝鸣笛。 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及时回填,无弃方产生,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极少量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依托村镇垃圾定期清运车辆带离处置;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理。 营运期:本项目不产生噪声,为减轻车辆经过项目区域道路产生的噪声对村庄的影响,在临近村庄道路设置限速、禁鸣标识在临近村庄道路上设置限速、禁鸣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态: 陆生生态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宣教。 ②划定施工范围,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 ③保护植被,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复垦和抚育等;防止乱砍滥伐。 ④开展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水生生态 ①加强宣传,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 ②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防止废(污)水事故排放影**生生物生境事故发生。 ③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污泥、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出至渣场堆放。 水土保持措施 ①土地复垦工程区 堤坝边坡进行密目网苫盖,区域四周设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对复垦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耕地,沟塘边坡乔灌草岸坡防护。 ②道路工程区 土质路肩采用密目网苫盖,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路肩土地整治,再沿田间道路两侧栽植乔灌木。 ③农田水利工程区 沟渠两侧因临时扰动区域密目网苫盖;结束后,沟渠两侧土地整治,恢复耕地。 ④其他工程区 施工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施工期污染影响: 废气: ①喷淋降尘;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进出道路洒水;②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③控制车速,养护机械设备。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居民,不产生生活废水。 坑塘排水:T73坑塘内围堰基坑废水抽回至坑塘内,不外排;回填坑塘内的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设置冲洗装置,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噪声: ①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②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③合理管制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车速、鸣笛避免夜间运输。 固体废物: 挖方回填,无弃方,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清运,建筑垃圾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理。 营运期:未设置限速、禁鸣标识。。 |
| 项目不产生噪声,项目区组成主要为耕地、水塘,营运期未设减速、禁鸣标识影响不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施工期不在场地内设置柴油、机油等暂存措施。施工过程使用的车辆及机械等需补充柴油、机油的设备,均定期由管理人员运送至**镇进行补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不在场地内设置柴油、机油等暂存措施。施工过程使用的车辆及机械等需补充柴油、机油的设备,均定期由管理人员运送至**镇进行补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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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居民,不产生生活废水;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旱厕,粪污用**地、山林施肥。 坑塘排水:T73坑塘内围堰基坑废水抽回至坑塘内,不外排;回填坑塘内的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车辆冲洗废水: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 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坑塘排水就近排入附近坑塘;生活污水 依托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居民,不产生生活废水。 坑塘排水:T73坑塘内围堰基坑废水抽回至坑塘内,不外排;回填坑塘内的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设置冲洗装置,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 2025年8~10月对项目区T73水塘进行了监测,监测因子:pH值、SS、COD、氨氮 |
| 1 | 施工期:废气: ①设置围挡,喷淋降尘,降低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及邻近居民的影响;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②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③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 | 施工期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施工期:①喷淋降尘;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进出道路洒水;②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③控制车速,养护机械设备。 | 2025年8月~10月对项目区周边进行监测,监测因子:TSP |
| 1 | 施工期: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严禁在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严禁午间、夜间打桩作业,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环境局备案后方可施工;③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④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⑤尽量减少夜间运输;⑥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⑦减少或杜绝鸣笛。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 施工期:①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②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③合理管制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车速、鸣笛避免夜间运输。 | 2025年8月~10月对项目厂界周边进行了监测 |
| 1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及时回填,无弃方产生,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极少量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依托村镇垃圾定期清运车辆带离处置;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理。 | 施工期:挖方回填,无弃方,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清运,建筑垃圾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理。 |
| 1 | 施工期:陆生生态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严禁采摘花果。 ②划定施工范围,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 ③保护植被,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复 垦和抚育生等;防止乱砍滥伐; ④加强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在施工区设置宣传警示牌。 ⑤采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使当地居民能自觉保护重点保护动物;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水生生态 ①加强宣传,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增强环保人员环保意识。 ②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防止废(污)水事故排放影**生生物生境事故发生。 ③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污泥、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出至渣场堆放,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废物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具体如下: ①土地复垦工程区 施工前先对水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中对堤坝边坡进行密目网苫盖,区域四周设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对复垦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耕地,沟塘边坡乔灌草岸坡防护。 ②道路工程区 土质路肩采用密目网苫盖,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路肩等进行土地整治,再沿路两侧栽植乔灌木。 ③农田水利工程区 沟渠两侧因临时堆土扰动的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沟渠两侧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耕地。 ④其他工程区 施工中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及四周施工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基础四周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 施工期:陆生生态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宣教。 ②划定施工范围,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 ③保护植被,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复垦和抚育等;防止乱砍滥伐。 ④开展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水生生态 ①加强宣传,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 ②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防止废(污)水事故排放影**生生物生境事故发生。 ③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时将污泥、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运出至渣场堆放。 水土保持措施 ①土地复垦工程区 堤坝边坡密目网苫盖,区域四周设排水沟、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对复垦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沟塘边坡乔灌草岸坡防护。 ②道路工程区 土质路肩采用密目网苫盖,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路肩土地整治,再沿田间道路两侧栽植乔灌木。 ③农田水利工程区 沟渠两侧因临时扰动区域密目网苫盖;结束后,沟渠两侧土地整治,恢复耕地。 ④其他工程区 施工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
| 1 | 项目施工期不在场地内设置柴油、机油等暂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及机械等需补充柴油、机油的设备,均定期由管理人员运送至**镇进行补充。施工现场设置收集设备、吸附材料,加强安全检查。 | 施工期:不设柴油、机油等暂存措施,去**镇补充,施工现场设置收集设备,吸附材料等,定期保养和检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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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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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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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建设时段采取相应经济、有效、合理的各类水保措施进行防护,减小水土流失;优化工程施工布置,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创新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施工应采取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扰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防护并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实施生态恢复。项目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建设时段采取相应水保措施进行防护,减小水土流失;优化工程施工布置,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施工应采取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扰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防护并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实施生态恢复。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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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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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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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